選擇招投標方式的產權轉讓項目,應當在《產權轉讓公告》中同時披露評標方法和標準。
產權交易機構是招投標活動的組織方,負責招投標活動的組織、協(xié)調、監(jiān)督和指導。產權轉讓招投標活動可以由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實施。
產權交易招投標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一)編制招標文件和投標邀請書;
(二)招標文件和投標邀請書報送產權交易機構和招標人審查;
(三)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四)標前澄清與答疑;
(五)接受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六)開標;
(七)評標委員會依據(jù)評標辦法進行評標;
(八)評標委員會提出評標報告,推薦中標候選人;
(九)招標人確定中標人;
(十)評標報告、定標結果報產權交易機構審查;
(十一)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當招標代理機構和經(jīng)紀會員在簽訂委托合同后,依據(jù)《產權轉讓公告》及相關規(guī)定編制招標文件和投標邀請書,報產權交易機構和招標人審核。產權交易機構會同招標人在接到招標文件后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查,并將審核結果書面通知招標代理機構和經(jīng)紀會員。招標文件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投標須知:包括轉讓標的名稱、地點,投標文件編制和遞交的詳細規(guī)定,開標的時間、地點,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額度、交納方式、返還時間和方式等;
(二)產權交易合同格式及合同主要條款;
(三)轉讓標的詳細說明;
(四)轉讓標的受讓條件,重要的商務及受讓條件應加注提示標記;
(五)評標原則、標準和方法,廢標條件;
(六)要求投標人提供的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七)投標文件格式及編制要求等。
招標文件經(jīng)審核通過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向獲得資格確認的意向受讓方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wǎng)
產權交易機構 招投標方式 產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