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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國企動態(tài)
2014-06-10
現(xiàn)在有一種流行觀點認為,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重頭戲,就是改革“國有資本一股獨大的現(xiàn)象”。例如,有學者認為,國有資本一股獨大,使私人資本參加國企改革的積極性不高,所以應當在國有企業(yè)中盡可能地擴大中外非公資本,特別是私營企業(yè)的資本和股權比例。美國前財長保爾森則建議:“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快改革,加大對私有領域的重視,減少對國有企業(yè)的重視,讓政府在經濟領域少做,私有部門多做。”這樣的觀點顯然不是我們應該采納的。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中,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主要是引導、鼓勵和支持各種資本“交叉持股”,共同發(fā)展,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而把“國資一股獨大”作為重點改革對象,顯然是南轅北轍。不僅如此,國內外經驗都表明,在股份制公司中,“一股獨大”是個普遍現(xiàn)象、中性現(xiàn)象。在世界范圍內,雖然同是“一股獨大”,但國有企業(yè)績效高于私企的例子屢見不鮮。所以,高度分散的股權結構未必是中國國有企業(yè)改革的唯一選擇。另外,美、英“大眾資本主義”還證明,分散的股權結構并不能解決貧富分化問題。因此,用“國資一股獨大”來否認國資控股國有企業(yè)及其治理結構的合理性,并以此為由主張大規(guī)模稀釋國有企業(yè)股權,這其實并不是一個真理由,而是偽命題,其中有陷阱和私利。
一、“一股獨大”是世界范圍內公司的普遍現(xiàn)象,沒有證據表明它必然導致低效率
全世界企業(yè)中“一股獨大”的家族企業(yè)最多,占全部企業(yè)的65%—80%。1993—2003年期間美國年度排名前500名大公司的數據顯示,根據股東年獲利、資產報酬率、公司年收益成長與公司年出售增長率做評估,發(fā)現(xiàn)177家表現(xiàn)良好的公司為家族企業(yè)所經營,占總數的1/3。
對歐洲私有化樣本企業(yè)的研究也表明,120家國有企業(yè)私有化后,政府控股(即“國資一股獨大”)企業(yè)仍然在30%以上,家族控股(也是“一股獨大”)為19%,兩者合計為49%。“分散股權”的企業(yè)僅占30%。另外,政府持“黃金股在西歐國家非常普遍”。“主要股權的出售本身并不是避免政府對私有化企業(yè)干預的充分條件。政府能夠通過黃金股來賦予自身廣泛的自由決定權,控制已經進行了部分私有化甚至是全面私有化的企業(yè)。……(政府)仍然能夠經常影響管理決策,對私人股東獲取相應利益行使否決權”。(熱拉爾·羅蘭主編:《私有化﹕成功與失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63頁)這里講的黃金股,是指對于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yè),盡管國有股不占多數,但政府可立法規(guī)定國家股董事?lián)碛兄匾獩Q策的否決權。這意味著,政府通過持黃金股,仍然對私有化企業(yè)在一些重要方面享有“一股獨大”的權利。那么,市場對這些在私有化前、后都有“政企不分”特征的企業(yè)如何評價呢?人們看到一個“頗為奇怪的結果:較高的政府控制權并沒有降低市值;相反,平均來看,政府控制的私有化企業(yè)似乎比全面私有化企業(yè)的市值更高”。(同上,第65頁)
在中國的私營企業(yè)中,絕大多數也是“一股獨大”的家族企業(yè)(包括很多知名上市公司),如世貿股份、雅戈爾集團、三一重工、娃哈哈、新希望等都是“一股獨大”的家族企業(yè)。根據國家統(tǒng)計局的數據,2013年私人控股企業(yè)達6552049家,是國有控股企業(yè)數量的23.5倍。2014年3月有新聞報道,某“24歲中國女孩成福布斯富豪榜最年輕富豪”,她通過不同方式持有一房地產公司“85%的股權”。2011年底,全國工商聯(lián)的《中國家族企業(yè)發(fā)展報告》也稱,這類“一股獨大”的家族控股企業(yè)“是一個有著豐富內涵的企業(yè)組織;……并不一定是低效率的組織,在一定條件下,它具有獨特的競爭優(yōu)勢”。那種認為“只有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現(xiàn)代企業(yè)才有生命力”的觀點顯然是片面的。事實上,家族企業(yè)中也確實可以搞各具特色的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如實行職業(yè)經理人制度等。
另外,1990年代以來,我國越來越多的外商及港澳臺投資企業(yè)已轉為控股企業(yè)和獨資企業(yè),大部分也已經變成“一股獨大”和“一資獨大”了。如,2013年外商投資企業(yè)中的外商控股企業(yè)達109518家,占比為83.4%;港澳臺投資企業(yè)中港澳臺資控股企業(yè)達101518家,占比為97.3%。
在以上這幅全球圖景中,還可以加入更多、更純粹的國有企業(yè)元素。如前所述,2011年,面對都是“一股獨大”的私營企業(yè)、國有企業(yè),并非社會主義者的斯蒂格利茨曾概括歐美知名經濟學家們的一項集體研究成果說:“私有企業(yè)‘不勝其任’的例子很多,而國有企業(yè)做得好的例子卻屢見不鮮。”(斯蒂格利茨為熱拉爾·羅蘭主編《私有化﹕成功與失敗》所寫序言,該書第5頁)另外,國內關于中國上市公司的調查分析也已經顯示,雖然同是“一股獨大”,但國有控股公司的績效高于私人控股公司。就是在股份制企業(yè)之外的許多全球獨資企業(yè)中,僅就“一資獨大”而言,它與“一股獨大”的股份制企業(yè)區(qū)別也不大。
問題來了:這些世界各地各式各樣的私人控股、國有控股、跨國公司控股的公司都是“一股獨大”,西歐連私有化后的企業(yè)也有政府控股的,它們的公司治理結構各具特色,怎么就既不是公司治理結構無效、“不靈活”,也不是績效、市值低下了呢?所以,視“一股獨大”為企業(yè)尤其是國有企業(yè)的痼疾,在全球“一股獨大”(或“一資獨大”)企業(yè)的經營實踐面前是沒有說服力的。
既然這樣,有的人視改革“國資一股獨大”為“重頭戲”,又有什么“普世標準”的道理可言呢?有的人一方面視“國資一股獨大”為國有企業(yè)完善經營機制的天大障礙,另一方面卻又號召更多“一股獨大”的私企、外企和港澳臺企等參股國有企業(yè),讓習慣“一言堂”的企業(yè)主們幫助國有企業(yè)搞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民主監(jiān)督、民主決策,為此不惜在國有企業(yè)中劃出“盡可能多”的股權、凈利潤給他們,這存在著明顯的邏輯矛盾。按照這些人的邏輯,是不是也可以反對私企“一股獨大”,限時、定量要求它們“盡可能”大量引入國有、集體等單位的資本,建立分散化的股權結構,然后,待考核合格后再去參股國有企業(yè)呢?顯然,在這種有違常識、自相矛盾、不顧后果的說法、做法背后,是有意識形態(tài)在作怪。斯蒂格利茨認為,這種意識形態(tài)就是認為國有企業(yè)無效率的“傻瓜經濟學”。這是一種新自由主義的“認知俘獲”,后果不善。
繼續(xù)往下分析:
1. 從法理上看,只要存在絕對或相對控股結構的股份制企業(yè),其控股人的股權無論是50%以下,還是50%以上,都屬于“一股獨大”。而體現(xiàn)政府權利的“黃金股”也可以是“一股獨大”。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一股獨大”者,就是不存在控股方的股份制企業(yè)。基于此,可以說“一股獨大”應當是一個中性詞,而非貶義詞。在資本主義的“混合經濟”中,這種“一股獨大”是普遍現(xiàn)象。
當然,也有人認為,公司控股者股權超過50%才是“一股獨大”。但是,圍繞這種“標準”的提問是:這就一定不好嗎?多少年來,國內外這種絕對控股的私人工商企業(yè)、金融機構不是也存在嗎?這既有利于實現(xiàn)大股東利潤最大化,也與實行職業(yè)經理人并行不悖。順著這種事實的邏輯看,國有企業(yè)保持國有資本在50%以上的“一股獨大”,是不是也有利于全民財產和利益的“最大化”?至于在國有企業(yè)委托代理關系中存在的問題,那確實應當是改革的一個重點,但這個問題卻被高度淡化和邊緣化了。
2.全世界企業(yè)的股權結構模式是多元的,沒有“普世標準”。首先,在美、英等國那些股權結構相對偏于向個人分散的“經理資本主義”公司中,其“法人治理結構”也是一分為二的,既有成績,也有陰暗面。例如,操縱董事會人選和議程,不合理的管理層超高薪酬,注重個人目標,損害中小股東權益,“內部人”甚至利用信息不對稱進行違法違規(guī)經營等。此外,政商勾結也是家常便飯。曾被評為“美國最具創(chuàng)新精神公司”的安然公司欺詐丑聞就是前車之鑒。華爾街則既是金融界“經理資本主義”+“權貴資本主義”聚集地,也是亞洲金融危機和全球金融危機策源地。
其次,在德、日等國家那些股權結構相對偏于集中的公司也有很多是治理規(guī)范且有效率的,并實行了職業(yè)經理人制度,且歷史悠久,乃至學界有人說公司治理結構中存在與“美英模式”不一樣的“德日模式”。國內中產階級耳熟能詳的德國寶馬、法國歐萊雅、路易·威登等都是“一股獨大”的家族公司。日本大型企業(yè)集團曾聞名遐邇,前身多是家族企業(yè)。二戰(zhàn)后日本在美國監(jiān)管下搞股權分散改革,但后來形成的也是相對向法人集中的股權結構。在1990年代日本的股權結構中,法人占有比重高達69%,其中金融機構持股比重為45%,私人占有比重不到24%。進入21世紀后日本公司股權結構有些變化,但相對集中狀況如故。
第三,全球“一股獨大”并績效不錯的國有企業(yè)也屢見不鮮。所以,從學理上評論,對于什么樣的股權結構才能產生最好的法人治理結構,才能提高企業(yè)績效,才能保護股東權益,在經濟學和企業(yè)管理實踐中找不到“普世標準”。
研究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關系的很多文獻也顯示,包括中國經驗在內的國際比較研究證明,不存在普適性的最優(yōu)或合理的股權比例結構。在股權高度集中或高度分散的模式中,股東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都可能受到損害,也可能是無損害或少受損害;而企業(yè)績效也是千差萬別,并不一樣。因為,股權結構畢竟只是影響公司治理、績效的諸多因素之一,還有歷史、政治、經濟、法律、思想文化、國際環(huán)境等其他因素在發(fā)揮著重要作用。那種試圖使各股東均勻持股并適度參與公司治理、提高績效的努力,實踐證明往往是脫離實際的。但如果非要對此給一種說法,那就是:如同我們選擇鞋子一樣,合腳的就是正好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以股權偏于集中的德日模式為例。在德國特殊的“社會市場經濟”制度下,由于允許工人和工會在公司治理模式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無疑有利于促進一些經濟平等和企業(yè)效率,這引起了一些追求平等的美國學者的贊同。日本大型企業(yè)集團法人交叉持股(包括銀、企相互持股)特征明顯,股權相對集中,政府的積極干預也明顯影響著公司治理。這些大型企業(yè)集團在日本“高速增長”時期發(fā)揮了重要作用,還曾一度引起了“日本收購美國”的夢幻泡影。但是,德國和日本的這些做法在美國卻不通行。今天,有沒有第三者能另辟蹊徑,結合自己的國情在這些不同模式中取長補短、為我所用,這確實是一個有待回答的問題。
再以股權偏于集中的國有企業(yè)為例。2011年斯蒂格利茨在批評歐美私有化的一篇文章中透露出這樣的信息:股權集中的國有企業(yè)照樣可以持續(xù)高效運營,甚至比私企同行還好。他這樣寫道:“即使在國有企業(yè)持續(xù)高效運營時,私有化的推動工作也一直在進行。韓國的國有鋼鐵企業(yè)比好多美國的私有企業(yè)同行還有效率,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照樣敦促韓國將其私有化。美國社會保險基金(養(yǎng)老金)項目的交易費用比任何一家私有企業(yè)都低很多,可共和黨人還是要將其私有化。歐洲也不例外,如法國的國營電器公司就面臨著私有化的壓力,盡管私有化的前景并不看好,因為成本不會降低。質量(可靠性)也難能提高。頭腦單純的意識形態(tài)是推動私有化的動因之一。這些意識形態(tài)偏見既無理論根基,又缺乏經驗數據支持。……傻瓜式的經濟理論暗示,私有制比國有企業(yè)更有效率。”(斯蒂格利茨為熱拉爾·羅蘭主編《私有化﹕成功與失敗》所寫序言,該書第3頁)
至此,全球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多元化的諸多事實和理論分析再次提示我們:政府部門在設計完善國有企業(yè)股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時,要有廣闊的全球視野,善于廣采博取、去蕪存菁。我們的國有企業(yè)要適應中國國情,體現(xiàn)出中國特色和中國氣派,而沒有必要看到美、英股權結構分散化模式就覺得如獲至寶,亦步亦趨,對本國的國有企業(yè)左右看不順眼。我們不應當忘記,世界上其他國家還有眾多“一股獨大”且具有很強競爭力的國有企業(yè);也不應當忘記,我們身邊上千萬家的私企、外企和港澳臺資企業(yè)大多“一股獨大”。其實,反觀中國的國有絕對控股公司,不是也有一批在“持續(xù)高效運營”,且進入了世界500強嗎?難怪美國官員說,中國的國有企業(yè)妨礙了“股權分散”的美國公司,應該消滅!
二、盲目追求股權分散改革未必能增加經濟平等
美、英案例說明,無論是股權分散的“大眾資本主義”,還是分散、取消國有企業(yè)股權的“私有化”行動,都沒有阻止兩極分化加劇,更沒有增加公平正義。
1. 美國案例。有的學者認為,1970年代以來,一大堆數據證明全球企業(yè)股權分散化加速擴展,這種趨勢非常有利于實現(xiàn)“民有民享”,增加“社會主義”性質的經濟平等;美國企業(yè)的股權分散化就是這方面的經典之作,且代表了現(xiàn)代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趨勢。這個觀點存在一種暗示,中國改革國有企業(yè)“一股獨大”,實乃趨同“歐美模式”之“普世價值”。
但事實上,正是自1970年代以來,美國財富和收入分配不平等加劇,美國已成為所有工業(yè)國家中不平等最嚴重的國家。有意思的是,正是在美國公司股權加快分散化的重要時間段,即1989-2004年間,“雖然美國的收入高度不平等,但數據顯示財富分配更加不均。……2004年收入最高的20%美國人擁有超過50%的總收入。但財富最多的20%美國人卻占有了總財富的84%以上。……最富有的1%人口獨占了超過34%的財富,最富有的10%人口擁有71%以上的財富。”(哈羅德·R·克博:《社會分層與不平等:歷史、比較、全球視角下的階級沖突》第7版,第37頁)由此可見,股權的分散化,根本不可能產生“共同富裕”。單就股權分配而言,“1998年最富有的1%美國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占到了全美個人持有公司股票總數的53.2%,而最富有的10%美國人在這一比例上則超過了90%(91.7%)”。(同上書,第39頁)至于機構持股,按照美國的分配方式,也是經理的薪酬和股權激勵收入最大化。這些現(xiàn)象是不是也是一種畸形的富人或經理的“一股獨大”?一個更為基本的事實是,美國多數人的收入基本來自工資,而不是股票等財富,很多人甚至沒有什么財富。在這種兩極分化的財富、收入分配格局中,股權分散就能“和平進入社會主義”?美國都做不到,中國還能朝這個方向去“趨同”嗎?
2. 英國案例。有人認為,只要像撒切爾夫人那樣,通過資本市場把壟斷國有企業(yè)私有化,就可以防止腐敗,保證社會公正。但這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想法。首先,公開上市對少數國有公司改革有效果(當然,也可能相反,如俄國的權貴私有化)。但是,大量的非上市國有企業(yè)無法選擇公開上市,這種方式對它們沒有意義。其次,在宏觀的國民收入分配上,英國主要在壟斷行業(yè)也包括在競爭性行業(yè)推行私有化,減少國有企業(yè),將國有股分散到私人手里,增加的并不是經濟公平,而是經濟不公平。據英國的文獻記載:經過撒切爾主張的“大眾資本主義”洗禮,包括推進市場自由化和削減社會福利之后,1979-1989年英國的貧困人口從440萬增加到1040萬,基尼系數在此期間提高了10個百分點。(尼古拉斯·巴爾:《福利國家經濟學》第三版,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3年,第146、160頁)2004年5月,英國《衛(wèi)報》在紀念撒切爾上臺25周年時用嘲諷的語氣寫道:“即使是她最堅定的支持者恐怕也很難舉出一個例子,可以證實她執(zhí)政11年中給我們帶來的‘和諧’”。這里面當然包括她搞的私有化改革。自國際金融危機以來,英國的兩極分化更加突出。
毫無疑問,國有企業(yè)的私有化會造就很多的千萬富翁甚至億萬富翁,很多私營企業(yè)主當然會很高興。問題是,廣大的工人、農民能夠“高興”地成為千萬富翁、億萬富翁嗎?國有資產怎能成為極少數大富大貴者的饕餮盛宴?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基本政策已明確,關鍵是細則,成敗也在細則。要吸取過去國有企業(yè)改革經驗和教訓,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這種提醒非常中肯及時。“一股獨大”絕不是國有企業(yè)的弊端,反“國資一股獨大”之風應該止息了。
。ū疚恼抡2014年《紅旗文稿》第十期,作者單位:國家發(fā)改委研究所)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